辦理程序
申請→受理→審核→公告(祖遺地)→繳費→領證
所需資料
一、原件(各1份)
1、土地登記申請書、審批表
2、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
3、土地登記委托書
4、用地批文
5、宗地圖
6、建房用地呈批表
7、用地申請書:須經(jīng)村民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,并加蓋村民小組和村民委員會印章(祖遺地)
8、集體土地使用權(quán)(祖遺地)權(quán)屬確認表
9、公告(祖遺地)
10、房屋現(xiàn)狀及公告照片(祖遺地)
11、村委會、鎮(zhèn)國土部門房屋建成情況證明
12、土地使用權(quán)共有的,提交所占土地使用權(quán)份額公證書或協(xié)議書
13、村小組、村委會、鎮(zhèn)國土部門公告情況證明(祖遺地)
二、復印件(各1份)
1、法人身份證、代理人身份證
2、個人身份證、戶籍證明
3、街坊圖
4、報建資料
5、規(guī)劃部門意見(規(guī)劃區(qū)內(nèi))
收費項目
土地注冊登記費、土地證書費
收費依據(jù)
粵價[1999]88號、[1990]國土籍字第93號
工作時限
15個工作日(不包含祖遺地的公告時間)
注:祖遺地申請登記,地籍股審核后,出具公告,由國土所在村小組、村委會張貼,非本村村民還需在清遠日報刊登兩期公告,一個月后,無異議,提交登報資料及公告照片辦理登記。